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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论要点之卫生法规: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》

临床输血技术规范(摘录)

第一章 总则

第二章 输血申请

第三章 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

第四章 交叉配血: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。

第五章 血液入库、核对、贮存

第六章 发血:血液发出后,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-6℃冰箱,至少7天,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。

第七章 输血:严格的核对;密切观察有无不良反应;输血完毕后,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(交叉配血报告单)贴在病历中,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(血库)至少保存一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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