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《办法》为2003年5月12日由卫生部发布,属于卫生部的行政规章。其内容结构与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相似,可结合在一起来自学。以下仅提出几个要点:
1.防治原则:
《办法》: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、分级负责、依靠科学、依法管理。
《应急条例》:预防为主、常备不懈、统一领导、分级负责、反应及时、措施果断、依靠科学、加强合作。
2.医疗机构的职责:
1)及时如实报告疫情;
2)承担责任范围内的预防、诊断、治疗任务;
3)死亡尸体消毒处理;
4)培训医护人员;
5)宣传防治知识;
6)其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