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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论要点之妇产科学:妊娠合并症

  第一节 妊娠合并心脏病

  一、种类
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近年减少,妊娠合并先天心脏病相对增多。种类有风湿性心脏病、先天性心脏病、妊高征心脏病、围生期心肌病、心律失常、贫血心脏病、高血压心脏病、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脏病等。

  二、妊娠分娩对心脏病的影响
(1)妊娠期:血容量约增加35%,至孕32~34周达高峰;心率增快,心排血量增加20~40%。子宫增大,膈肌上升使心脏向上向左移位和大血管扭曲,更易使心脏病孕妇发生心衰。
(2)分娩期:分娩期加重心脏负担。
第一产程:每次宫缩回心血量增加,心排血量增加20%。
第二产程:除宫缩外,产妇屏气用力,肺循环压力增高,内脏血液涌向心脏。此期心脏负责最重。
第三产程:胎儿胎盘娩出后,血窦内血液大量进入体循环,回心血量剧增。子宫迅速缩小,腹压骤降,内脏血管扩张,大量血液流向内脏,回心血量又严重减少,易发生心衰。
(3)产褥期:产后1~2日内,由于子宫缩复,大量血液进入体循环,加之产妇体内组织潴留的大量液体回到体循环,血容量再度增加,也易引起心衰。

  三、心脏病孕产妇最危险的时期:
妊娠32~34周、分娩期及产褥期最初3日内,心脏负担最重,是心脏病孕产妇最危险的时期,极易发生心力衰竭。

  四、心脏病代偿功能的分级
按其所能负担的劳动程度分4级:
(1)Ⅰ级: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制(无症状)。
(2)Ⅱ级:一般体力活动稍受限制(心悸、轻度气短),休息时无症状。
(3)Ⅲ级:一般体力活动显著受限制(轻微日常工作即感不适、心悸、呼吸困难),休息后无不适;或过去有心力衰竭史。
(4)Ⅳ级:不能进行任何活动,休息时仍有心悸、呼吸困难等心力衰竭表现。

  五、妊娠期早期心衰的诊断
出现下述临床表现,应诊断心脏病孕妇早期心力衰竭:
(1)轻微活动后即出现胸闷、心悸、气短。
(2)休息时心率每分钟超过110次,呼吸每分钟超过20次。
(3)夜间常因胸闷而需端坐呼吸,或需到窗口呼吸新鲜空气。
(4)肺底部出现少量持续另外音,咳嗽后不消失。

  六、心脏病可否妊娠的依据:
可从心脏病种类、病变程度、心功能级别及具体医疗条件等因素,分析和估计心脏病患者能否随分娩、产褥期的负担,判断心脏病患者可否妊娠。
(1)可以妊娠:心脏病变较轻,心功能Ⅰ、Ⅱ级患者,妊娠后经适当治疗,估计能随妊娠和分娩,很少发生心力衰竭。
(2)不宜妊娠:心脏病变较重,心功能Ⅲ级及以上患者。患风湿性心脏病伴肺动脉高压、发绀型先心病、慢性心房颤动、Ⅲ°房室传导阻滞,因易在孕产期发生心衰,不宜妊娠;若已妊娠,应在妊娠早期人工终止。

  七、心脏病孕产妇的主要死亡原因:
心力衰竭和严重感染是心脏病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。

  八、妊娠期处理
对不宜妊娠者,应于妊娠12周前行人工流产。若有心衰应在心衰控制后再终止妊娠,对允许继续妊娠者,应预防心衰,防止感染。
(1)每日有足够睡眠,避免过劳和情绪激动。
(2)加强产前检查,妊娠20周前每2周、妊娠20周后每周检查1次,了解心脏代偿功能,有无心衰。发现心脏功能Ⅲ级或以上者,应及早住院治疗。心脏病孕妇应在预产期前2周住院待产。
(3)进高蛋白、高维生素饮食,整个妊娠期体重增加不应超过10kg,妊娠4个月起限制食盐摄入量。
(4)及早纠正贫血、妊高征、上呼吸道感染等。
(5)不主张预防性应用洋地黄。有早期心衰的孕妇,选用地高辛0.25mg,每日2次口服,2~3日后可根据临床效果改为每日1次,不应达到饱和量,以备病情变化时能有加大剂量余地。不主张长期应用维持量,病情好转应停药。

  九、分娩期处理
心功能良好、无手术指征的心脏病孕妇,产程开始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,缩短第二产程,必要时阴道助产。严密监护下经阴道分娩,胎儿娩出后,产妇腹部放置沙袋,防止腹压骤降诱发心衰。产后立即肌注吗啡10mg或哌替啶(度冷丁)100mg。若子宫收缩不佳,肌注缩宫素10~20U,禁用麦角新碱,以防静脉压增高,引起心衰。
心功能Ⅲ级的初产妇,或心功能Ⅱ级但宫颈条件不佳,或另有产科指征者,均应择期剖宫产。选择硬膜外麻醉为好。已有心衰时,应控制心衰后再行手术安全。应适当限制输液量,以24小时静滴1000ml为宜。

  十、产褥期处理
   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至产后1周。应继续卧床并密切观察心率、呼吸、血压等变化。心功能Ⅲ级或以上者不宜哺乳。不宜再妊娠者,可在产后1周左右行绝育术。

第二节 妊娠合并急性病毒性肝炎

  一、妊娠对病毒性肝炎的相互影响
(一)妊娠对病毒性肝炎的影响:
妊娠的生理变化可增加肝脏负担,使原有肝损害进一步加重:①妊娠期肾上腺皮质、卵巢、胎盘等产生多量雌激素需在肝内灭活,并妨碍肝脏对脂肪的转运影响胆汁的排泄;②胎儿代谢产物需经母体肝内解毒;③分娩时体力消耗、缺氧,酸性代谢物质产生增加,产后出血,加重肝脏负担;④并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肝损害、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、妊娠期急性脂肪肝时,极易与急性病毒性肝炎混淆使诊断治疗难度增加。
(二)病毒性肝炎对孕妇、胎儿及新生儿的影响:
妊娠早期,可加重早孕反应。发生于妊娠晚期,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率增高。分娩时容易发生产后出血。若为重症肝炎,常并发DIC,出现全身出血倾向,直接威胁母婴安全。围生儿患病率、死亡率高,流产、早产、死胎、死产和新生儿死亡率均明显增高。妊娠早期患病毒性肝炎,胎儿畸形发病率约高2倍。妊娠期患病毒性肝炎,胎儿可通过垂直传播而感染,尤以乙型肝炎母婴传播率较高。

  二、母婴垂直传播
(1)甲型病毒性肝炎及戊型肝炎病毒不能通过胎盘传给胎儿,但妊娠晚期患甲型肝炎或戊型肝炎,分娩过程中接触母体血液或受粪便污染可使新生儿感染。
(2)乙型病毒性肝炎、丙型病毒性肝炎、丁型病毒性肝炎可以母婴传播。母婴传播有3种途径:①宫内感染的存在;②产时胎儿通过产道时吞咽含母血、羊水、阴道分泌物感染;③产后接触母乳及母亲唾液感染。

  三、妊娠合并重症肝炎的诊断要点
(1)消化道症状严重,表现为食欲极度减退,频繁呕吐,腹胀,出现腹水。
(2)黄疸迅速加深,血清总胆红素值>171μmol/L(10mg/dl)。
(3)出现肝臭气味,肝脏进行性缩小,肝功能明显异常,酶胆分离,白球蛋白比倒置。
(4)凝血功能障碍,全身出血倾向。
(5)迅速出现肝性脑病表现,烦躁不安、嗜睡昏迷。
(6)肝肾综合征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。

  四、鉴别诊断
妊娠早期应与妊娠剧吐引起的肝损害鉴别;孕晚期应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引起的肝损害、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、妊娠急性脂肪肝、妊娠期药物性肝损害相鉴别。

  五、乙型肝炎的预防
预防HBV的母婴传播应从妊娠前着手。患急性肝炎妇女至少应于肝炎痊愈后半年,最好2年后怀孕。对所有孕妇应筛查夫妇双方HBsAg,进一步检查无症状携带者的血清标志物。HBsAg及HBeAg阳性孕妇分娩时应注意隔离,防止产程延长、胎儿窘迫、羊水吸入、软产道裂伤。剖宫产可使胎儿接触大量母血,对预防胎儿感染的作用不大。为阻断乙型肝炎的母婴传播,首先可以进行孕妇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(HBIG)注射。加强围生期保健,重视孕期监护,并定期复查;新生儿出生后可采取主动免疫、被动免疫、联合免疫将有效保护新生儿。肝炎妇女不宜哺乳。

  六、处理
(1)妊娠期处理原则与非孕期相同。注意休息,加强营养,进行保肝治疗,预防感染,产时严格消毒,并用广谱抗生素。
(2)妊娠期重症肝炎:预防及治疗肝昏迷,预防及治疗DIC。
(3)产科处理:妊娠早期如为轻症,应积极治疗病情好转行人工流产术。可继续妊娠。慢性活动性肝炎,适当治疗后终止妊娠。中、晚期尽量避免终止妊娠,避免手术、药物对肝脏的影响。加强胎儿监护,防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。分娩前准备好新鲜血液,宫口开全后可行胎头吸引术或产钳术助产,缩短第二产程,胎肩娩出后立即静注缩宫素以减少产后出血。重症肝炎,经积极控制24小时后迅速以剖宫产终止妊娠。产褥期应用对肝脏损害小的广谱抗生素控制感染,是防止肝炎病情恶化的关键。不宜哺乳者应及早回奶。回奶不能用对肝脏有损害的药物如雌激素,可口服生麦芽或乳房外敷芒硝。
例题:
1.心脏病孕妇最容易发生心力衰竭的时期是
A.妊娠20~22周
B.妊娠24~26周
C.妊娠28~30周
D.妊娠32~34周
E.妊娠36~38周
答案:D
2.28岁,女性,风湿性心脏病、二尖瓣狭窄病史5年,平时不用药,登三楼无明显不适。孕5月起活动时常有轻度心慌、气促。现孕38周,因心悸,咳嗽,夜间不能平卧,心功能Ⅲ级而急诊入院。在制定治疗计划时,最佳的方案是
A.积极控制心衰后终止妊娠
B.积极控制心衰,同时行剖宫产术
C.积极控制心衰,同时行引产术
D.适量应用抗生素后继续妊娠
E.纠正心功能,等待自然临产
答案:A
试题点评:难度中等,心功能Ⅲ级的初产妇应择期剖宫产,已有心衰时应控制心衰后再行手术。
3.重症肝炎产妇产后出血的常见原因是
A.子宫收缩乏力
B.软产道裂伤
C.胎盘粘连
D.胎盘残留
E.凝血功能障碍
答案:E
4.心脏病产妇胎儿娩出后应立即
A.腹部放置砂袋
B.静注麦角新碱
C鼓励下床活动
D.抗感染
E.行绝育手术
答案:A
5.妊娠合并急性病毒性肝炎时,昏迷前期口服新霉素是为了
A.预防感染
B.减少游离氨及其他霉素的形成
C.消除肠道内感染灶
D.控制重症肝炎进展
E.抑制需氧菌和厌氧菌
答案:B
预防和治疗肝昏迷时:
1)限制蛋白质摄入;
2)口服新霉素----抑制大肠杆菌、减少游离氨及其它霉素形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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