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0年代初期,我开始当一家大医院的小医生,主要是跟着老师看会诊病例,那时,外院来会诊的病例中,错误率为10%,老师经验丰富,大笔一挥,一分钱不收,报告发出,病人离去,无任何纠纷。
80年代中期,我开始做一些会诊工作,仍然是一分钱不收,外院病例的错误率也为10%左右。开始遇到了一点纠纷,但不严重,没有病人告状的事情,只遇到过病人有意见,然后去说说而了事。记得有一例外地来会诊者,30多岁,为一大学老师,他的儿子3岁,当地诊断腹膜后恶性肿瘤,手术后用了化疗和放疗花了几万元。会诊时我一看,其实是神经鞘瘤(良性)。开始这位老师很高兴,因为不是恶性的。过一会儿,他想起来了什么,说要回去找那家医院算帐。我给他解释了一番,他表示理解了。从此后在会诊中我就有一些警惕性。
80年代后期,我发现一个明显的变化是,外院病例的错误率呈上升趋势,于是在会诊中也就小心起来了。我掌握的原则是:如果是病理医生介绍来会诊的,属于同行间的交流,只要病人不要求写报告,我就用非正式报告纸,写一个意见,要病人带回去,给同道们参考,当然也是不收费的;如果是病人自己来要求会诊的,我就小心一些啦,细看诊断与原来是否一致,如果一致那就发报告,如果不一致,就应该了解病人的背景情况,探知病人是否有去找原病理科麻烦的倾向。如果病人不会找麻烦,我就写出报告,如果病人可能会找麻烦,我就想办法不发正式报告而采用“迂回战术”了事。
90年代以后,日子就难过了。有时想躲也躲不了。甚至找到家里去的,堵在门口不走的,托人说情的,通过关系找来的等等。其原因有:一是病理诊断准确性越来越低,大批的年轻病理医生缺乏正规的训练(美国病理医生必须经过四年正规训练才能发报告);二是患者报有想找出医院的错处而捞一把的心理;三是整个医疗市场的无序。
回想起来,由于我的会诊报告而伤害了病理同行的事屡有发生,这使得我也感到很悲惨。其实,与我本心是不符合的,我是希望能够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了事.因为,只要当医生都会出错误,大医生出大错,小医生出小错.多干活多出错,少干活少出错。
现在,我“圆滑”了,在无数次的“痛苦经历”磨练下,我的原则是:先了解原诊断是什么,如果一致那就发出我的诊断报告,如果不一致,千万不能轻易的发出诊断报告.而是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对待具体处理”了。
因此,我想说,作为医生,我很难!